本次大会给我出了一个很大的题目。作为一个曾经当过业主委员会主任的人我谈谈自己的亲身体验,算是以点带面,供大家参考。
一、从我辞职说起。
在我干了一年半多业委会主任后,决定彻底辞职,连委员都不保留。我需要对自己,对整个业委会组织,对社区建设,对我们的业主,对我到底要怎么办做一个冷静的反思。一年多以前,我以84%的高票当选业委会委员,以全票当选为主任时,我豪情满怀,像朱总理那样,前方就是万丈悬崖,我跳下去粉身碎骨也再所不惜。我希望在银枫家园建立“理想国”,建立起一个人人相互关爱,文明礼貌的地上天堂。我甚至对自己说,当三年主任,就算是当三年兵,或服三年刑吧。一位老同志鼓励我说,你就当体验三年生活吧。我把有12万平米,700多户的小区当自己的家,把邻居当亲人,把物业当好帮手,把开发商伙伴。我坚信,我们能在全国创立这样一个和谐社区的样板:那就是通过业主、物业公司、开发商的合作实现理想国的梦想,摸索出中国社区建设的经验,为整个社会做贡献。估计全中国像我这样研究文明学的作家当全职24小时业委会主任的不多。但最后,我还是决定辞职。我必须面对现实,我不能生活在自己的梦想中。做公益工作最重要的是你的服务对象,广大业主需要什么?而不是你想给他们什么,你要怎么样!
“广大业主”到底是谁?
这时,问题就来了!这个要命的“广大业主”到底是谁?如果业主一盘散沙,没有组织,没有适当的表达意见的渠道,那么,“广大业主”就是一个虚拟观念,最终结果是“会哭的孩子有糖吃”。谁闹,谁就代表“广大业主的利益”,谁就得好处。业主、物业公司甚至政府都搞不清这个问题:“广大业主及其利益”如果没有适当的组织及表达方式就是虚的。就像“公共利益”。如果没有具体人及组织出来维护公共利益,“公共利益”会自己说话吗?不能!中国的现实恰恰是“广大业主”不过是沉默的大多数,是“虚拟的”。他们不表达,你就不知道他们的意见。根据我的实际经验:在一个小区,95%左右的广大业主是沉默的。那些不讲理的业主也就占1%左右。积极参与社区建设,为大家服务的业主也占1%左右,这就形成对立的两派。一派主张个人利益至上,不交物业费,不守规矩,物业公司是骗子,必须把物业赶走,由“业主”其实就是他们自己说了算;一派主张公共利益至上,大家应该有正义感,遵守公约,支持物业公司的工作。这些人常常被骂成是“汉奸”、“出卖业主利益的人”、“拿了物业公司的钱”。比如,我不要车了,我的车位停了邻居的车,第二天,谣言就来了,说,你瞧,北野刚干了一年主任,开发商就给他买了一辆新车。现在的社会风气是:一个人干坏事大家认为是正常的,干好事,做公益要么说你是神经病,要么说你是有利可图。反正干好事不可能,没人信!面对造谣,大家要么沉默,要么点头,谎话说一千遍就成真理,舌头底下压死人。这时,没有任何人站出来说:造谣可耻!这就是我们真实的生存环境。让我们再来看看这个沉默的大多数。在这个沉默的大多数中,有唯恐天下不乱的人,他们自私自利,爱贪小便宜,看风使舵,以为乱了,他们就可以占便宜不交物业费了。他们不主动违规、干坏事,但要看整个小区的风气及管理、执法环境。风气好,管理、执法严,他们就是好业主;风气坏,管理、执法不严,他们就跟着学。这些人大概占10%左右。还有另外10%左右的人“随大流”,无所谓。另外超过50%的人就是没有管理他们也自律。这些好人默默地支撑着这个国家。按中国现在的管理,在西方国家早乱套了。在我们这为什么没乱?就是因为绝大多数“好人”吃着亏,忍受着。只要不侵害到他们自己的利益,不影响他们的生存,就忍着。我们小区有侵占公摊面积的,甚至把铁门装在楼道里把窗户都堵上了,邻居忍了好几年,不交物业费,认为是物业该管的事。物业也不管。还有一个业主把承重墙都拆了,影响到整个楼的安全,但整栋楼的人都忍了。相反,我不住那个楼,我认为应该维护公共利益和正义,维护业主公约的严肃性,结果我成了没事找事的“人民公敌”。拆墙的业主恨我,楼里的人也恨我。因为,我管闲事是要“出名”!甚至在业委会内部,大家都采取息事宁人的做法,谁都不得罪人,又不碍自己的事。都当好人。我坚持原则,我就成了一个“独裁者”,搅屎棍子。这件事使我认识到,如果“大家”都不要正义,不保护自己的利益,得过且过,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我就不能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任何人。一个业委会主任坚持正义,冒着得罪人,甚至生命的危险而被说成是“独裁者”,没有一个人站出来支持我,包括整楼的受害人!从那一刻起,我开始彻底反思自己的作为并决定退出。我认为,如果我不能按照理性与良知为大家工作,我对正义、原则的坚持得不到理解和支持我宁肯不干。现在的业主虽然有了物质财富,但与其物质财富相匹配的精神、道德财富极度缺乏。整个社会的物质进步太快,精神文明跟不上。业主、物业公司、政府管理及整个司法行政体制都不适应。这是我国面临的巨大挑战,是所有社区问题的大背景。
二、业委会的运作问题。如果没有制度创新,按目前情况发展,业委会能不能运作下去?答案并不乐观。就拿我的亲身经历来说,当业委会主任的一个重要职责,恐怕也就是组织开会。你通知业主来开会,人家说:对不起,我还要遛狗呢。或者说:对不起,我还要看电视连续剧呢。这是客气的。不客气的说:你有神经病啊?你烦不烦?在业委会内部面临更大的困惑:按规定,业委会开会必须超过半数以上的人参加方为有效,另外一个规定是委员无故三次不参加会议就算除名。谁去除?主任去除?这不是得罪邻居吗?你还真以为自己是领导哪?可老有委员不参加会,你主任怎么办?不说,其他委员有意见,凭什么他挂个名什么都不干,我们干?那我也不参加了。最后,业委会连开个会都成问题。你业委会连个会都不开,业主说你不干事,物业公司也找不到对话的人,当主任的又不能说,有苦往肚子里咽,有事自己干,有问题自己扛。一个人承受所有不满的压力。我不能出卖其他委员,我也不想耍什么“政治手腕”,造成一个大家都在工作的骗局。最后,我想了一个办法:搞个“扁平机制”,没有主任,什么事都由7个委员投票决定,然后,把决定定期公布,使业委会的工作在全体业主的监督之下,谁不干大家一目了然,自有公论。我把主任辞了,有事秘书给7个委员打电话,征求意见,大家投票决定。这时,问题又来了。7个人群龙无首,今天你一个主意,明天他一个主意,也没有计划,没有目标,今天,这个委员从报纸上找来了“市民公约”说,写的好,咱们搞一个签名活动,促进小区的精神文明建设。搞这种形式上的东西有实际意义吗?但我不能说,一说,就得罪人。怎么就你的建议有意义,别人的都没有意义?而且,其他委员都支持!我搞不懂大家是真信这种形式还是都会做好人。最后就成了大家谁都不得罪谁,谁提什么建议就按他的办吧。这些建议都是虚的,发个文完事,没有任何促进社区建设,维护业主权利的实事,但形式上业委会又一直在工作。到此,我认为自己该彻底离开了。大家可以在我的网页(beiye.focus.cn)看到“我的告别书”。我向全体业主公开表明了自己离开的理由。我做了自己能做的一切。
业委会的工作是一个纯公益性工作,不拿钱,完全靠理想和热情工作。业委会的工作如果带上任何私人利益,这个工作的性质就变了。在今天这个激烈竞争的时代,有多少人能纯粹出于理想和热情干这个工作?这个工作没有利益只有责任,需要高度自律,在各种利益诱惑面前坚持原则。比如,为了防止业委会“腐败”“变质”,一整套制度建设是必须的,但现在没有。我们正在摸索中。业委会必须坚决按《物业管理条例》办,不能有任何决策权和财权。比如,小区要安装一个通信工程。人家找物业,物业说找业委会吧。业委会一个委员经过与人家交涉后说,这个工程可以做,而且人家答应给回扣,我们可以用这笔钱给大家办事。多数委员都同意,认为这很正常,拿了钱我们又没有装自己腰包里。我解决反对!第一,业委会一旦干了这件事,我们就永远说不清,失去了诚信;第二,业委会无权为全体业主做决定。要决定就必须公开让大家投票。最后,我违反了“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用自己的影响力阻止了这件事。但我从此也落下了“独裁者”的骂名。当个业委会主任需要基督的献身精神,秦皇汉武的雄才大略,政治家的权谋,外交家的手腕,既要无私奉献,又要忍气吞声,承受各种打击和压力。所有得罪人的事,物业公司觉得不好办的事,都说,不是我们跟你过不去,是北野不让干。甚至地库不许出租车进,业主不满,物业公司也会说,是北野不让进。一个业主把承重墙拆了,我批评物业公司,物业公司不高兴;反过来跟那个业主说,我们不想告你,是北野非让我们告你。那个业主自然恨我。我公开说业主不交物业费不对,侵占公摊面积、私搭乱建是不道德的,这些人当然恨我。最后,我收到匿名恐吓信,匿名电话,当面围攻、威胁,砸我们家门,在精神和生活上给我以各种折磨。我以德报怨,以爱心对这些人。我感觉自己就像唐吉歌德一样跟一个无形的风车在战斗。我知道广大业主是好的,是理解、支持我的,但如果他们不站出来说话,他们在哪里?而我要把自己的委屈告诉那些支持我的业主,他们要与那些业主争吵,冲突怎么办?为了大局,我只有忍让,后退。我坚信,没有广大业主的参与,团结,没有他们的理性、良知的觉醒,我干什么都没用。最好的办法是让他们自己觉醒。我希望能用自己的辞职唤醒大家的责任意识,如果大家都觉得无所谓,那我们就不必干着急。我的亲身经历告诉我,如果不进行制度创新,如果大家不建设性的参与,如果大家没有更远大的理想和目标,如果不走向专业化,如果不进行必要的公民教育及实现执法进社区,业委会的未来要么是个摆设,要么成为侵害广大业主利益的新的小集团。业主、物业、政府都应该对此高度警惕!
三、业主的组织问题。其实,这是一个社区建设的根本问题。如果不能把业主有效地组织起来,一盘散沙的业主就像水一样,少了,干了,没有用,多了就泛滥成灾。所以,探讨把业主组织起来的新手段是整个中华民族面临的新课题。特别在新小区,传统的组织手段如:政治的、经济的、宗教的都不行。怎么办?加之我们的文化及人格方面的原因。要么大家不参与,参与就是因为明确的利益目的,比如,维权。在文化与人格方面,我们缺乏自立、相互尊重、协商的传统,人都被教育成要么绝对服从权威,要么我当权威,要求别人绝对服从。这种奴性人格的人在一起除了打架,谁也不服谁。因此,这样的群体要么一盘散沙,要么就产生新的独裁者。穷人可能还好办,特别是那些有了一些钱,自以为了不起的人,老子天下第一,再没有法,没有政府的行政权威,那就一个春秋战国。目前的业主组织状况基本如此。没事大家过日子,有事大家忍,忍不了就闹。如果没有一个崇高的精神价值把大家统一、团结起来,那么靠什么?靠维权?不要说维权不成,就是成了,为利组织起来,利益一旦满足也必然作鸟兽散,长久不了。而且,随着业主入住率的不断提高,不遵守公约及合同,业主之间的相互利益侵害也变得突出起来。我们早就说过,其实,在业主群体所遭受的利益侵害中,开发商、物业的侵害是肌肤之患,大不了占你点便宜,但业主之间的相互侵害是致命的,长久的。为什么有孟母三迁,择邻而居的故事?因为千金买房,万金买邻。这个问题现在大家还看不到。短视与愚昧是要付出代价的。
在业主的组织方面,我们做了一些有益的尝试,比如,我们搞的“顺风车站”,“邻居节”,我们鼓励业主参与公共事务,让大家自己组织了各种“俱乐部”。比如有老年俱乐部,有各种读书会,有业主足球队等。我们还组织业主参观小区的设备、机房,保安员驻地等,增加业主对物业公司的了解。每年春节,我们都号召大家为不能回家的保安捐款,为他们过年。这些活动都是业主自发组织的,大大促进了小区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互信,提高了大家的参与意识,也树立了正气。经过广大业主、业委会、物业公司、开发商的共同努力,经过一年的时间,我们使一个问题成堆,名不见经传的小区成为远近闻名的北京市优秀小区。我本人的工作也得到了各级领导,特别是北京市小区办领导的理解和大力支持。他们在精神上对我的鼓励胜过一切。另外,我们的事迹也得到了全国新闻媒体的充满了社会责任感的报道。总之,虽然社区建设问题很多,但问题归问题,我们没有理由失望,特别是在社区建设中,有一大批像银达物业那样的物业管理行业的同志们,他们有理想有社会责任感,为和谐社会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
未来怎么办?我认为第一,必须开展大规模的公民教育活动,把人首先训练成文明、礼貌、守法的合格的人,我们才可能建设和谐社会;第二是执法进社区。执法进不了社区,社区是一个无法无天的地方,物业公司负责行政管理,又没有执法权,结果将是物业与广大业主共同倒霉,政府工作更加复杂,麻烦。以上两个工作要大家呼吁政府重视并行动。物业能做的是努力把业主组织起来,向他们宣传公民意识,宣传为什么守约对大家有好处的道理。物业公司不要怕业主组织起来。你不积极正面的把大家组织起来,就会有人用别的方法把大家组织起来。物业公司就像农夫,好想法就好比种子,你撒在业主的心里,然后通过努力工作,辛勤耕耘,最后,广大业主满意,高兴,都积极向你交物业费,收获的还是物业公司。不要把眼睛总盯在小钱上,诚信比金钱更重要,未来比现在更重要,物业公司的社会责任比其商业角色更重要!
西方文明的推动是靠两个“D”,一个是GOD(上帝),一个是GOLD(金钱)。用我们现在的话说就是精神文明、物质文明一个都不能少。物质利益的满足必须有理想和道德作为基础,必须有法制作为保证。否则就是魔鬼,就是自己害自己。而在今天的社区中,具有运用两个D来推动社区文明建设的组织只有物业公司。这就是我所说的物业管理行业的历史使命。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