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期满后房主是否可以
用户: 密码:  
 
首页 | 租房 | 二手房 | 写字楼 | 商铺 | 厂房仓库 | 楼盘 | 楼视 | 中介 | 短租 | 新闻
杭州房产网专业提供租房、写字楼、商铺、厂房、仓库、土地、楼盘、二手房等方面的全方位信息
最新公告
“租赁期满后房主是否可以 ”这篇文章由杭州房产网发布
李小姐
写字楼
电话:56878191
刘小姐
厂房仓库
电话:56878190
吴先生
商铺店面
电话:56878190
黄先生
技术部
杭州房产网
  新闻位置:杭州房产网首页 >> 租房必读

租赁期满后房主是否可以

发布:杭州房产网[www.fc571.com]   发布时间:2004-7-16


    房屋租赁期满,房屋租赁合同即终止,承租人应按合同日期迁出承租房屋。如果承租人需要继续使用该房屋,应当在租赁期届满三个月提出,并经出租人同意,重新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房屋不同于其他的租赁物,在房屋租赁期满后,出租人不论是收回自用还是准备租给其他人,都有一定的时间安排。因而,承租人应当提前决定是否继续使用,并向出租人提出,以便出租人及时安排。提前向出租人提出的另一个作用是,如果出租人由于种种原因不能再将该房出租给原承租人,承租人也可以及时安排,以免陷入被动局面。
  如果承租人未及时提出继续租用的要求,但在租赁期满后又未及时迁出承租的房屋,即属违约行为。这时,承租人除了应支付逾期使用期间租金外,还应偿付违约金;如果因这一违约行为给出租人造成经济损失,而这种损失已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对于私有出租的房屋,适用于《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如承租人到期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有些出租人在租赁期满后,并不向承租人提出收回房屋,而继续向承租收取房租,这实际上是承诺了租赁的延长,而不能称承租人违约。但这种延长的租赁关系得不到法律的保护,易于产生纠纷。因此,如果双方都愿意续约,应重新办理租赁备案登记手续,领取《房屋租赁证》。
  另一种情况,就是尚在房屋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出租人由于某种原因,确定提前收回出租房屋时,应当事先征得承租人的同意。如果因出租人提前收回出租房屋而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应当给承租人以经济赔偿。

  本文共分 [1]
 
上篇文章: 预付大笔租金要慎重
下篇文章: 如何和室友相处?

声明:本站文章资源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望告知,以便及时删除。
打印 】【 关闭
热点新闻列表

 ·预付大笔租金要慎重

 ·10种房屋租不得

 ·10种房屋租不得

 ·出租房屋如遇拆迁应如何安

 ·初次租房需小心之租房诀窍

 ·安全租房教你六条妙计怎样

 ·租房杀价14招

 ·出租人,您清楚自己的责任

 ·租房实用手册

 ·房屋租赁合同有哪些条款?

 ·【理财】小户型/投资-租

 ·合租两三居 灵活变通可住

杭州房产热门导航
杭州写字楼出租
杭州商铺出租
杭州厂房出租
杭州新楼盘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杭州房产网 www.fc571.com-专业提供杭州最新的房产信息 联系电话: 0571-85819160
请使用1024*768分辨率浏览本站,以达到浏览租赁期满后房主是否可以 的最佳视觉效果。杭州租房网保留一切权利
© Copyright 2006-2008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050860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