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贷款时的保险问题
发布:杭州房产网[www.FC571.com]
发布时间:2005-7-26
目前的状况是,要贷款,必须在指定的保险公司上保险,但对于这个的 具体内容和意义,很多消费者不清楚,只知道不保险就贷不了款。 深圳和上海先后有两位消费者,都是律师,为此提出诉讼。指出其中不合理的有: 1、此保险为强制性的,不符合**法 2、现在保险都是一次性交付的,和其他险种上险的分期交付不同,而且一次交付, 即泵费没有折扣 3、保率太高,现在是万分之4.5。 对于第一点,显然是银行和保险公司有牵连,举例是,某人提前交完房款, 找保险公司退费,结果保险公司说他们只能退一半,还有一半找银行去。 对于第二点,上海的律师,由于自己的身份和保险公司理论了,结果保险 公司给他开了特别的一张保单,注明他是分期付费。过了两年,保险公司说, 他这单子太麻烦,每年都要办,别人的一次付清早归档了,结果和他协议后, 给了他85折后一次付清了。这本来也是符合惯例的,可是到房屋保险就变了。 这第3点,调查了北京的保险公司,称是对意外(如飓风、海啸等)造成房 屋灭失的。象北京这种地方哪里来的这种天灾,但对于可能出现的地震却不在 保险之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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