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袁仁标报道 建设部日前发出通知重申,全国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工作由建设部主管。
通知说,为进一步明确全国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工作的职能,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同意,建设部主管全国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工作,主要负责制订有关房屋产权的登记发证、产籍管理的政策和规定,并监督执行。具体工作由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负责。
据了解,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全国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工作一直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据有关人士介绍,一段时期以来,有些地方对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不甚清楚,建设部的这个通知对此作出了明确答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