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上个月开始,“换约续租”的私房租金标准有所调整,价格上调。新的标准是非成套住宅每平方米使用面积不得超过3.60元,成套住宅每平方米使用面积不得超过4.40元。
所谓“换约续租”私房指的是经过五六十年代国家改造,并在八十年代初落实私房产权政策的房产。这些房产有的当年以公房的形式出租给个人,后来因为私房政策的落实,原承租人就以“换约续租”的形式继续租赁这些房产。
有关部门规定,“换约续租”私房租金调整后,高出同类公房租金标准部分可由承租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可适当给予补贴。如果是“换约续租”的房屋,承租人作非住宅使用的,须征得产权人同意,租金标准由租赁双方协商确定,承租人不得向所在单位申请租金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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