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出:发展商给业主发出《入伙通知书》和《收楼证明书》;管理处发出的《入伙指南》、以个人名义购买的业主《入伙预备款项清单》、《银行存折》,至入伙前须按《入伙预备款项清单》的数额存入存折。
二、提交:业主在办理入伙时带齐以下所有原件并提交《收楼证明书》(原件)、《房地产买卖合同(预售)》(复印件)、《公证书》或《公证书》证明(复印件)、《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或委托《公证书》(原件),以公司名义购买的还需提交《营业执照》或《商业登记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或董事会记录《授权委托》(原件)及公司的公章。
三、登记:业主在入伙办理现场,先到入伙接待处登记,并由接待处人员给业主介绍入伙情况细节。
四、发放及签订文件:业主在入伙办理处领取《入伙须知》等相关资料及《业主公约》、《用户手册》、《装修手册》等装订本,并登记《业户/用户联络资料登记表》,签订《业主公约》、《区域防火协议书》、《委托收款合同书》。
五、缴费:在经过入伙接待处登记后,可到入伙办理处办理入伙并提交相关资料。经入伙办理处确认后,由办理入伙工作人员指引业主到入伙缴费处缴交物业管理等相关费用。
六、验楼:入伙办理处专人与验楼办理处工程人员带领业主去单元房验楼并记录原始水电表读数。
七、收楼:入伙办理处与验楼办理处人员陪同业主~起收楼,签订收楼书交回物业管理处。
八、交接钥匙:业主收完楼后,入伙办理处与业主办理钥匙交接手续,签订相关承诺文件(住宅区发放临时住户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