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置新房入住问题困扰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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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置新房入住问题困扰业主

发布:杭州房产网[www.fc571.com]   发布时间:2005-4-9


    据东四环外项目都会华庭的十几位业主反映,称都会华庭在交房过程中发生了分摊不合理、延期交房违约金迟迟不支付、房屋质量问题存在诸多隐患、公共维修基金收取不合理、装修押金过高等问题,要求开发商在最快的时间内给他们做出答复。
    据都会华庭业主介绍,该项目存在着诸多“欺诈业主”的行为,首先,在小区业主收房的时候发现他们分摊的面积极不合理,不该算入分摊的3000多平方米的面积被强加到业主的头上,比如地下两层的面积,包括物业管理用房都算入了分摊,而在有关部门去年颁布的《北京市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暂行规定》中,物业管理用房不应算入分摊,由此可知开发商在面积分摊问题上“存在着欺诈”。而且业主从有关部门处找到了都会华庭分摊不合理的依据。
    其次,都会华庭交房后,业主发现房屋质量存在着许多问题,比如,管道、水管裸露在室内,空调的预留口根本放不进空调……
    第三,都会华庭承诺9月30日交房,但目前小区大堂等设施还未实现装修,因此开发商应该从10月1日起赔付业主违约金,但是开发商至今仍然未兑现。
    第四,据业主介绍,都会华庭总建筑面积为40万平方米,但是目前只建设了10万平方米,据他们得到的“内部消息”,开发商为了追求利润,将先期承诺的中心大花园删掉,使为了环境而买房的业主受到损失。
    第五,按照有关规定,买房人入住时应该交纳公共维修基金(总房款的2%),由开发商代缴,但是开发商将公共维修基金和收房联系到一起,不交纳公共维修基金就不给钥匙,业主认为,交纳公共维修基金是业主在认定可以入住的前提下才开始交纳的,现在入住的问题没有解决,业主没有理由现在就交纳公共维修基金。
    第六,在都会华庭销售过程中,销售人员告诉业主,该项目有毛坯房和精装房两种,有的业主为了省事,购买了精装房,但在交房的时候才发现,精装房根本就是简单的厨卫粗装修。
    第七,有业主找了装修公司准备装修,但是开发商要求装修公司交纳5万元的装修押金,否则不许进小区。业主说,开发商指定了10家装修公司为小区装修,为了不让业主自找的装修公司得到生意,故意抬高门槛,吓退这些公司,以便让他们指定的装修公司顺利地得到小区的装修权。
    据业主介绍,其实以上这些问题在某种程度上是可以解决的,但是开发商迟迟不与他们见面,因此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
    业主们希望能够与开发商取得联系,并将他们的要求提供给开发商。
    具体要求是:1.找一个业主和开发商都认可的测绘队,对都会华庭的分摊面积重新进行测量,将不合理的分摊从业主的面积中剔除;2.有关的房屋质量问题,希望开发商认真地进行修改、维修,还业主一个真正的居住空间;3.对于延期交房,开发商应该严格按照合同所约定的,按每天总房款的万分之四付给业主:4.对于项目后期的建设,开发商要给业主一个交代,比如中心花园是否能按照承诺建设,40%绿化率是否能够达到等问题,开发商应该有一个明确的说法;5.公共维修基金要在业主认可入住条件的前提下交纳,不能和交房交钥匙联系在一起;6.先期承诺的精装房应当按照精装房的标准给业主重新装修或者赔付;7.对收取业主自找装修公司装修管理费的问题,应当按照其他小区的标准执行。
    在与都会华庭开发商取得联系后,开发商针对业主提出的种种问题进行了如下解释:
    “发展商拒不公布分摊原则、实测面积表不完备”。分摊原则作为每位业主  的购房合同的附件均有明确的表述,并同合同一起在房管局登记备案,不存在不  向业主公布的问题。实测面积表则完全依据北京市房管局统一格式向业主公布  的,也不存在面积测算表不完备的问题。
    “验房时发现问题不及时修理及答复"。业主验房、收房期间发现的问题到目前为止发展商均给予了及时处理,根本不存在不修理、不解决,使业主无法收房的问题。
    “不出具必要合格证书(闭水、电梯、自来水检验)”。对此,我司完全是按照政府的相关交房准则进行交房工作。其中闭水试验、电梯安检、自来水二次检验等五项工作均取得了质检站检验和确认。
    “原承诺配套会所、幼儿园、智能化、外租权、卫星电视、通地铁道路无法实现”。都会华庭小区的建设是分期进行的,考虑到一期业主入住后应享受到的服务,我们在一期已建了近2000平方米的会所,现会所正在装饰装修,将于近期向业主开放。幼儿园会在小区二期建设中逐步完成。考虑到购买都会华庭部分购买人为投资人,为使其获得更高租金回报,我司已办理完毕都会华庭的外租权,业主可将其房屋出租给国外人士,获得相应的租金回报。
    卫星电视的设备、设施,我司已安装完毕。因为在北京申请卫星电视,需经广电局批准,此手续应在业主入住后由物业公司协助办理。
    通向地铁的道路,该道路为市政建设道路,我司现已积极协调各方,使业主能方便快捷地到达地铁站。
    “自交维修基金及不提供发票,剥夺业主选择服务的自由。”2%维修基金的支付是政府规定业主应尽的义务。其中90%的业主是我司为其作的全程按揭担保;故这些业主应通过发展商收取维修基金交给小区办后提供正式发票。“拖欠延期交房违约金”。我司一贯信守与购房人双方签署的买卖合同。延期交房而发生的违约金,在购房人收房后一个月内结清,这是我司在多次与购买人代表沟通中早已阐述过的。
    “收取装修押金,强行指定装修商”。收取合理的装修押金是必要的,在装修完成后,如无对公共部分造成伤害是可退还的。推荐装修商为保证广大购房人的利益,但我司并未强迫购房人接受。
    “物业费虚高,重复计费”。都会华庭物业管理费构成均经北京市物价局核准,并非发展商臆造的。物业费收取必须账目公开,如有结存也必须转入下年预算。
    尽管小区业主与开发商对入住问题的意见大相径庭,但一个明显的问题是购房合同的签署缺乏明晰的附加条款,如精装房包括哪些设备内容、面对开发商的先期承诺业主该怎样去鉴别真伪、公共维修基金应该以什么样的形式交纳等,以及遇到问题时应采取怎样的法律程序……正在因为这太多的如果,使业主在入住时不得不面临一个尴尬的境地。
    据都会华庭业主反映:该项目在去年以“智能化社区”作为促销卖点,并称建设部有关部门专门为该小区颁发了“智能化特别金奖”。但据他们了解,建设部并没有为都会华庭颁发此奖。为此,记者采访了建设部科技委智能建筑技术开发推广中心副主任黄久松,黄证实:都会华庭确实在去年获得了该中心与中国建设报房地产周刊颁发的“创新风暴智能化特别金奖”。
    据黄久松介绍,智能化技术是1996年在全行业推广,在1996至1998年只运用于商业和办公楼,之后推向住宅小区。于是,该中心在全国以都会华庭等房地产项目作为智能化小区的试点小区。该试点是按项目要求、系统要求由专家组进行统一试点,在都会华庭的试点过程中,智能化配套是真实、严格的。项目开发商听取了部分业主的意见定下了实施方案,每个系统都是按照设计目标完成的。
    黄久松认为,从2000年到现在,都会华庭的智能化设计还是比较超前的,与其他小区相比是到位的,针对此次业主提出智能化是骗人的说法,该中心邀请了有关专家进行了核对,认为都会华庭的智能化是按设计要求去做的,有的系统现在还没有启动,是因为整个社区还没有完成。
    专家们经过对都会华庭智能化的核准,都会华庭智能化系统工程已经基本完工,系统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具备验收条件。但由于住户装修,系统末端装置二次整改移位,暂时无法验收及投入使用。但专家认为,现在可根据小区的整体情况及各子系统的不同特点,采取分系统、局部开通的措施,预计于11月中旬验收,部分子系统可投入试运行。
    针对有业主提出都会华庭更改社区规划的问题,负责项目设计的北京华特建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李鸿新介绍,该公司在都会华庭智能化招标中中标,该公司的设计基本符合北京住宅要求。李鸿新认为,业主在购买期房的时候往往期望值过高,但是在入住后发现现实与理想不符,此外,业主对期房的认识不足,原因在于,由于毛坯房的水泥面灰黑,造成视觉上的反差,同时业主在入住时交纳各种费用准备不足,对工程认识不足、对专业认识不足造成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据都会华庭的律师: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强,但是在一些方面还存在着盲点。部分业主在签合同的时候不认真,凡认真签附加补充合同的业主没有与开发商发生纠纷,从法律上讲,消费者可以维权,但不能防碍别人的权利,要按法律程序办,作为律师我们非常尴尬,在业主入住收房时,都没有向我们咨询有关自己应获得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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